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吨塑料粉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山城区红旗 (略) 交叉口向南 (略) 东08号 | |||
建设单位: | (略) 创锦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5253.35平方米,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利用原有厂房建设年产*吨塑料粉项目。工艺流程:外购原料(商标纸)-分选-破碎-清洗-甩干-风干-磨粉-打包、外售。主要设备:自动上料机、打散机、刀片式破碎机、螺旋清洗输送机、水槽、捞料脱水机、立式风干机、粉机、打包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①破碎废水全部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 ②粉机循环冷却废水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 ③清洗和甩干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 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抽走回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2)废气 卸料工序和磨粉工序:卸料口、粉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以上两股废气经收集后合并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 (3)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一般固废:除尘器粉尘定期清理后和产品一起外售;分拣杂质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清洗产生的沉渣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干化后由回收单位定期回收处置;PP类商标纸(废塑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当地填埋场填埋处置。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分类、分区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