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543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嘉定区范兰浜河道整治及泵闸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嘉水请〔2023〕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配合苏河源公园建设,改善区域水环境,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嘉定区范兰浜河道整治及泵闸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3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符合相关规划蓝线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870米,开挖土方46851.39立方米,回填土方173立方米,新建护岸1934米、泵闸(水泵流量2×1.25立方米/秒、闸孔净宽4米)1座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4675.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76.49万元,独立费用428.48万元,预备费170.25万元,建设用地费1100万元。资金渠道:工程 (略) 给予补贴,建设用地费由你区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六、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嘉定区财政局,嘉定区发展改革委。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