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 (略) (略) 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对“什邡气田产能建设项目(二期)(分期验收:马蓬221HF井场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工作进行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什邡气田产能建设项目(二期)(马蓬221HF井场钻井工程)
项目地点: (略) (略) 致和街道明台村2组
项目过程:马蓬221HF井场于2024年2月22日开钻,2024年4月17日完井;2024年7月27日完成试气作业。
马蓬221HF井场地面工程建设于2024年8月7日中交。
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6月30日为什邡气田产能建设项目(二期)(马蓬221HF井场钻井工程)试生产阶段。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与主工程竣工时间一致,环保设施调试时间与主体试生产时间一致。本项目在钻井期、采气期各项环保措施均得到了落实。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验收内容: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署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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