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隆化县大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一厂一策”综合治理方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隆化县 (略) 大气污染物“一厂一策”综合治理方案
地点: (略) 隆化县汤头沟镇徐八屋村
建设单位:隆化县 (略)
建设内容:按照《隆化县 (略) 大气污染物“一厂一策”综合治理方案》相关内容对企业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废气治理采用“湿式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治理工艺,同时增加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建设洗车平台等。项目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依托工程。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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