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对“矿井水处理站技术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拟审批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日-**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二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B区)邮编:*,电话:0911-*,传真:0911-*,电子邮箱:*@*q.com。
四、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备 注 |
1 | 矿井水处理站技术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 | (略) 宝塔区贯屯乡龙湾村 | (略) (略) | 延安同众 (略) | 新增矿井水预处理规模为 1400m3 /d,扩建后整体工程矿井水处理 规模为 2600m3 /d(现有处理规模 1200m3 /d,新增处理规模 1400m3 /d,其中超滤处 理规模为 2600m3 /d、RO 反渗透设计出水量为 1000m3 /d),处理达标的矿井水优 先考虑回用,富余矿井水外排潘龙川河,设计最大外排量为 1000m3 /d。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 无 |
备注:该项目内容不涉及涉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