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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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略) 城乡生活污水 (略) 推进项目(EPC)一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现对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进行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中原:“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业绩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指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类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 ①设计单位设计业绩: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或EPC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指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类设计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②施工单位施工业绩: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或EPC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指环境治理或生态修复类施工类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 注: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现修改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业绩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 ①设计单位设计业绩: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②施工单位施工业绩: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 注: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其他事项不变。 2024 年 12月5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