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省份/ (略) | 福建 | 地区 | (略) - 华安县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检测仪招标 |
询比价报价函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
各报价人:
根据我公司华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验室购买的需要,拟采购一台试验设备等,为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略) 中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请贵公司根据要求报价,提供质优的产品并提供详细报价单。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报价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是中国水电十六局/ (略) 合格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有相应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注册资金在*元人民币以上,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2、报价人应具有试验器材类产品的供货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与招标产品相类似业绩销售。
3、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接受在电建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所提供的产品应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的技术要求,且能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5、报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
6、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询比价。
7、报价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中国水利水电 (略) 不承担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的任何责任,要考虑到报价的合理性,并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8、由招标机构组织内部开标。
二、供货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外观尺寸 |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科室 | 备注 |
1 | 锚杆无损检测仪 | EFD | 台 | 1 | 外检室 | 推荐武汉中岩 | ||
合计 |
说明:①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工程实际需求供应为准,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供应总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对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
②卖方需负责将货物送货到买方项目部指定地点。
三、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时间:2024年7月30日前,或提供最短供货周期;
交货地点:水电十六局华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验室买方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卖方货到水电十六局华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验室买方指定地点。移交货物验收合格后,按买方的要求提供经买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附上有关验收清单后,30日内买方将支付70%的货款汇入卖方的银行账户。
3、仪器安装调试(率定)合格后支付货品合同总价25%。
4、质保期为货到工地投入使用后一年,质保金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经我方项目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15天后付清质保金。
5、如有异议, (略) 要求。
五、报价
1、报价是指响应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响应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材料、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2、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按照附件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实验报告、材质证明;
(2)供货产品质量满足设计和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3)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4)随机备品备件及工具清单。
六、包装要求
1、货物的包装要符合国家运输要求;若因包装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供方负责。
2、外包装箱上严格按合同上的填写合同号、发货单位、外形尺寸等信息。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恐怖活动等。万一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通过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并在14天内向买方提交由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同时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其他的一切必要措施,以可行的方式向买方履行合同内容,如上述事故延续30日以上,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迟交罚款
除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在征得买方应同意前提下,卖方付罚款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以七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4周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此时卖方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此时卖方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如果因延期交货(或撤销合同),造成买方损失,卖方将承担全部损失。
九、检验和索赔
在货物到达指地场所15天内,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 (略) 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若卖方在收到买方货品故障和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将在15日内备齐全新的索赔配件,并通过最快的货运方式将配件运抵买方指定的项目部收货地址,其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十、专利和侵权
响应人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它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起诉。
十一、其它
1、质保期内,卖方在收到仪器或货物故障通知,且故障是由于卖方产品原因所致,卖方必须在5日内(超出5日视为接受索赔要求)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且在15日内将发生故障货物的替代品发到买方使用项目部,卖方必须采用最快的货运方式运抵项目部地址,其风险和费用也由卖方承担。质保期内的出现质量问题,其服务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2、质保期内,产品原因造成的故障,需要卖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服务的,约定如下:售后服务人员服务期内的服务人员工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保险)、医疗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十二、报价时间
本次 (略) 进行询价,该报价单为扫描件作为后续合同谈判的主要依据,上述报价资料扫描件(报价单、设备的请提供详细参数及配置等)请在 2024年7月25日北京时间10:0 (略) (http://**)。在线填报金额必须与附件扫描件报价单金额一致(注:系统在线填报是以万元为单位,金额不一致将予废标),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东南分公司)
地址: (略) 仓山区螺洲杜园3号中水十六 (略)
电话/传真:0591-*-822
E-mail:*@*q.com
十四、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中国水利水电 (略) 东南分公司纪检
电话/传真:0591-*-808
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东南分公司)
2024年7月22日
报价一览表
报价单位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厂家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交货地点 | 报价单价 (含税,元) | 报价总价 (含税元) | 交货期 | 产地 | 备注 |
1、上表综合单价为我方将货品从生产厂家运抵至西音水库实验室买方指定地点(为止的供应报价,含税综合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材料费、损耗、手续费、检验费、采保费、运杂费、装卸车费、保险费、财务费、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13%)等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
2、我方承诺供货期间货物的价格不做调整,供货数量以买方实际用量为准。我方不以最终货物供应量的增加或减少而要求买方调整价格、断供或要求买方补偿任何费用。
3、我方承诺若中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提供货物,保证满足实验项目所规定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1.投标函(格式)
致: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大写) 元(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投标货品品牌见报价一览表,货品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18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无投标保证金。
4.如我方中标:
4.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你单位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4.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们理解并接受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我们的投标报价,同时也理解并接受你单位没有对落标单位给予解释的义务和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投标授权书格式
致:中国水利水电 (略)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全称) (职务) (姓名)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投标人名称)的(职务) (姓名) 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日 期:年月日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复印
注:不要求生产厂家对投标单位的授权(材料厂家可对多个投标单位授权),仅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人的授权)。
3 随机免费赠送配件清单(若有)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产地 |
1 | |||||||
2 | |||||||
3 | |||||||
... | |||||||
随机工具(若有)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随机免费资料清单(若有)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产地 |
1 | |||||||
2 | |||||||
3 | |||||||
... | |||||||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国水利水电 (略)
福建华安抽蓄电站项目试验室安全监测项目
X备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
招标编号:XXX
*方:中国水利水电 (略)
*方:XXX
签订地点:XXX
*方(以下称买方):XXX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XXX(手机:XXX QQ号: 微信号: )
*方(以下称卖方):XXX
地址:
电话:
联系人:XXX(手机:XXX QQ号: 微信号: )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落实卖方后填写, 具体标准参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鉴于:买方拟向卖方购买本合同所列货物用于中国水利水电 (略) 用,卖方承诺提供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的下列货物供买方完成项目。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等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与价款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交货单价(元) | 税率 | 税额(元) | 含税交货单价(元) | 含税交货总价(元) | 备注 |
1 | 13% | |||||||||
合计民币大写:XX元整(¥XX) | XX |
1.1合同总金额包含了全套的货物以及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为买方提供货物至交货地点与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调试、培训费、材料费、售后服务、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税费(13%)、培训等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加价。
1.2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税率,合同价格按新税率的税额调整合同总价,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付款方式
2.1无预付款,卖方设备送达后项目部经调试验收合格,并达到合同规定的使用要求,卖方提供正规合法有效的100%合同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以及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鉴定书、质量保证书等)后给买方后,买方在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货款计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00)给卖方;
2.2剩余合同总价的5%货款计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0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质保期届满后,经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15日后无息付清。
2.3以电汇转账或使用金融工具(包括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中行融易信、工行云链、招行付款代理、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卖方
2.4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给予买方延期付60天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2.5*方需配合*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完税证明。
3.货物品质和质保期
3.1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安全、环境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所供应的成套设备应能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3.2设备主要部件的材质及配套件的品牌、规格应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卖方不得随意变更。
3.3质保期:卖方提供的设备到中国水利水电 (略) 目部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工地15个月,以先到为准。
4.交货地、交货期
4.1供货时间:2024年X月X日前。具体送货时间以使用项目通知为准。
4.2交货地点:xxxxxxxxxx。
4.3指定收货人及联系方式为:Xxx(手机:xxxxx)
4.4货物运输由卖方负责,交货验收前和车辆返程途中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负责卸货。
5.包装
5.1所有货物包装按 (略) 运标准包装为准,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防压等措施,适合于内*远程搬运。设备包装以厂家出口标准包装为准。
5.2由于包装不当所发生的损失和采用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蚀和损坏等,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5.3卖方应在物件包装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清晰地标刷件号、重量、“切勿受潮”、“小心触电”、“禁止溜放”、“请勿倒置”等字样或标志以示警示,标志必要的起吊点和重心位置等。因警示标志不明而导致在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损坏,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6.发货通知和验收
6.1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中国水利水电 (略) XX项目部,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
6.2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后果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厂时,应有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7.质量
7.1卖方向买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等质量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改进完善、重做、减少合同价款、赔偿损失等责任。
7.2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义务向买方提供进度、质量监督、必要的图纸和技术文件等资料。
7.3在卖方将“设备”按合同要求交付买方使用后,买方在使用过程中,认为“设备”必须改进以更适应施工现场使用时,卖方有义务及时提供改进服务(如产生费用,费用由买方承担)。
7.4在本设备制造阶段,卖方对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的变更或修改,必须取得买方的书面批准。任何设计变更或修改,应满足中国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关规定、规程和规范。
7.5卖方在制造过程中出现异常、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买方报告。
8.知识产权
8.1卖方在实施本项目时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和供应设备、器材,如发生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及相关责任,均由卖方负责。
8.2由于卖方所供设备中对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被有关部门查处,买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8.3为了满足买方在工程申奖、技术成果鉴定和申报科技成果奖时的需要,卖方承诺买方享有该设备的知识产权使用权。
9.转让和分包
9.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9.2为确保制造进度和质量,卖方除按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分工(如有)和投标书写明的国内、外采购件外,不允许任何形式转让或分包。
10.售后服务
10.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卖方对由于产品自身设计、制造等方面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故障负责,在质保期内及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质保期内发生的设备故障维修服务,质保期时间从维修结束后重新投入运行开始顺延计算,质保期满后只收取成本费。如卖方在质保期内未按约定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买方有权自行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及损失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及损失,卖方应当就不足部分向买方继续支付。
10.2设备交货后直至质保期届满,卖方在收到买方的设备或货物故障通知(需附故障照片)5日内(超出5日视为卖方对买方的通知无异议)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服务和费用。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1.付款单据
11.1在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一笔合同95%货款前,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为本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凭发票支付),如所提供的发票不真实,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因卖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买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卖方继续按照买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11.3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11.4卖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 位名 称:
纳税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 户 行:
账 号:
12、履约担保:
无
13.检验和索赔
13.1设备出厂前,卖方应就设备的性能、质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和试验,并出具和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设备试验、验收及合格证明的资料文件。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数量、规格满足合同要求。
13.2在设备到达中国水利水电 (略) XX项目工地后,进行最终检验及调试运行期间,如有性能、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确实属于卖方原因所致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若卖方在收到买方设备故障和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将在15日内备齐全新的索赔配件,并通过快运方式将配件运抵买方指定的项目部收货地址,其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13.3从设备交货至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且设备质量问题确实是由卖方原因所致,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解决索赔事宜:
13.3.1设备质量性能达不到要求的,买方直接将设备退还卖方,卖方将已支付的货款退还买方;同时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仓储、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设备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3.3.2设备出现部分缺陷的,采用符合规格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更换并经调试达到设备出厂前的各项指标,买方同意接收设备的,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风险及买方的直接损失。同时,设备质保期顺延(顺延时间为买卖双方确认更换新零部件所用的时间)。
14.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卖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5.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不负责任。在上述事故发生时,卖方须立即通知买方,并于7天内向买方邮寄由主管政府颁发的事故证明。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如事故延续20天以上,买方有权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自卖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终止。合同解除后10天内卖方返还买方所支付款项。
16.违约责任
16.1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6.2由于质量、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等原因造成买方对设备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卖方承担。若部分或全部退货的,卖方应将退货部分的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卖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6.3若卖方所供的设备因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卖方承担。
16.4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5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卖方追偿。
16.5卖方未能履约或者是无法全部履约(不管这种行为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造成的),买方有权没收预付款保函或者相当于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相当比例的已支付金额。
17.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7.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该争议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提交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决性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提交仲裁时,双方同意仲裁开庭地点设在福州。相关法律文书(含仲裁法律文书)的送交以邮件快速专递邮送本合同记载的对方当事人约定送达地址(该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及仲裁委员会),自邮件快速专递投寄三天后即视为送达。
17.2本合同约定送达地址:
买方: (略) (略) 8 (略) 晋 (略) 950号弄15号(说明:根据项目签约实际主体选择填写:十六局项目部签订 (略) 82号的地址)
卖方:(此处务必填写,地址尽量与合同首页卖方地址一致)
18.合同附件(除附件1,其余附件可以根据产品的性质进行增减)
附件1:廉政责任书
附件2:设备参数表及技术说明
附件3:随机免费赠送配件、工具清单
附件4:中标通知书;
附件5:投标函;
附件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附件7:供货要求;
附件8:分项报价表;
附件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附件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9.技术文件
19.1设备交货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各设备相配套的xx套技术文件(检测报告、检验报告、鉴定书、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19.2提供该型设备的用户清单及用户相关资料;相应设备型号的样本和详细性能技术资料。
20.合同的生效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未取得一致以前,仍然以本合同为准。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均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如招投标文件与合同存在异议,以本合同为准。
20.2双方所做行为意思表示,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20.3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持*份,卖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一方签字主体应为法定代表人或为授权文件中写明的主体。(此页为签字页,无合同正文)
买方: | 卖方: |
(盖章) | (盖章)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 号: | 账 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附件1: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买卖双方签署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 (略) 和其 (略)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组织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组织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组织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