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
联系地址:湘潭市 (略)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潭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卫星村 |
建设单位 | 长沙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环广源 (略)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4000万元,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生活废 (略) 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待市政管网接通后排入湘潭 (略) (略) 理;场地清洗废水 (略) 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待市政管网接通后排入湘潭 (略) (略) 理;洗车废水 (略) 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湘潭 (略) (略) 理(管网未接通之前,不得经营洗车活动);地下水污染通过设置双层油罐、双层管道,并开展防渗漏检测、设置常规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常规监测等措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2017)中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注意文明施工,确保湿法作业,施工场地设专门的保洁工人,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采取建材室内暂存堆放,避免扬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定期洒水抑尘;使用绿色环保型涂装材料,减少油漆废气的释放量,保证室内环境的安全;运营期罐车卸油、加油作业等过程产生的非 *** 烷总烃经油 (略) 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使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在夜间(22:00-次日06:00)和午间(12:00-14:00)敏感时段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 (略) 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的排放限值要求,防止噪声扰民。如建设项目有特殊需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 (略) 门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加强运营期噪声管理,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志,加油设备、加油车辆噪声通过基础减震、绿化等措 (略) 厂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4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建设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渣、建筑垃圾须按照渣土办要求统一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储油罐清洗需委托有资质单位作业,油罐每次保养清洗产生废油及油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 (略) 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