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0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
电话:0391-* *
传真:0391—*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第 (略) 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基本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略) 年捕集利用*吨二氧化碳和协同资源化利用*吨固废项目 | (略) 玉川产 (略) | (略) 国 (略) | 河南 (略) | 一、基本情况 (略) 国 (略) 拟投资*万元建设1条年捕集利用*吨二氧化碳生产线,1条年产*吨高效复合矿物掺合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实验室、中央控制室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将利用钢渣原位捕集烟气中的CO2,捕碳钢渣可作混凝土生产的掺合料,同时实现CO2的捕集和钢渣的综合利用。 (略) 发展改 (略) 出具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钢渣、石膏粉上料废气G1,缓冲钢渣储存废气G2,立磨废气G3,热风炉废气G4,钢渣粉进料废气G5,钢渣粉储存废气G6,碳捕集废气G7,粉煤灰/捕碳钢渣粉/矿粉储存废气G8,捕碳钢渣粉装车废气G9,粉磨废气G10,配料粉筒仓储存废气G11,搅拌废气G12,成品储存废气G13和成品装车废气G14。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各自配套的覆膜袋式 (略) 理后达标排放;碳捕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经旋风除尘+袋 (略) 理后达标排放,热风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低氮 (略) 理能够满足排放要求。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拟建的化 (略) 理后通 (略) 管 (略) 玉 (略) A (略) 理厂 (略) 理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灰、沉淀池底泥、不合格原料和产品及催化剂废包装桶,收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或作为产品外售;不合格原料返回供应商,不合格产品作为原料再加工至满足产品要求,沉淀池底泥 (略) 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利用。 4、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球磨机、热风炉、立磨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风机、泵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0~90dB(A),采取将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 0391-* 0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