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顺平县七节河水毁提升工程监理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顺平县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顺平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2日 17:11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19日 14:00 | ||
预算金额 | ¥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葛巍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 | ||
采购单位 | 顺平县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顺平县蒲阳镇联谊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葛巍然 03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高开区鲁岗路12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逍炜 0312-* |
河北 (略) 受顺平县水利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平县七节河水毁提升工程监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顺平县七节河水毁提升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HBTR-2023-0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巍然
项目联系电话:03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顺平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顺平县蒲阳镇联谊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葛巍然 0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逍炜 0312-*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开区鲁岗路12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七节河东环城路-入界河口段,河道清淤长度8270m;两岸建设防洪挡墙4923m,其中左岸2432m,右岸2491m。 |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最高限价:14万元(***万元整) |
项目实施地点:顺平县七节河 |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 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证书;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 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参加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新版营业执照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
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参加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加盖单位 (略) (略) 高开区鲁岗路125号13楼河北 (略)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新版营业执照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4时00分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9日14时00分 |
开标地点: (略) 高开区鲁岗路125号13楼河北 (略)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李逍炜 |
联系方式:0312-*/*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