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昌江县《海南(昌江)石碌主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技术承担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6号)等相关规定,经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对《海南(昌江)石碌主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公开选聘技术承担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一)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海南(昌江)石碌主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协助昌江县相关主管部门完成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
(三)按照海南省省级和我县实际情况,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完成成片开发方案的数据整理汇总分析及审核、审批工作,并提交相关工作成果。
二、服务要求
按规定时间完成《海南(昌江)石碌主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成果应符合《海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的深度等。
三、报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规划经营范围或企业具备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
四、评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评选时间:待定(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评选地点: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三)评选方式:首先对技术承担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1、若通过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
2、若通过审查的有效报价有2家时,如果两家报价不一样,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如果两家报价一样,选出一名具有工作业绩较好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
3、若通过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若技术承担单位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选出一名具有工作业绩较好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2日到2022年10月14日。
(二)报名地点
昌江县石碌 (略) 16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室。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盖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3、具有规划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无法出席报名时需要);
5、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6、项目报价函(原件盖章密封);
7、同类项目业绩(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复印件并盖章,转包合同无效)。
以上报名材料中的第1、2、3项无需提供原件,第5项提供原件经现场查验后当场归还,谢绝联合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