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热线运行服务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热线运行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4年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热线运行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省商务厅
地 址: (略) (略) (略) 17号
联系方式: 024-*-9267
供应商(*方):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大连分中心
地 址: (略) 219号
联系方式: 04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接受省级口岸主管部门运维管理,及时提供辽宁“单一窗口”相关数据,积极配合绩效考核和辽宁“单一窗口”相关调研和宣传推广。 2.完善客户服务人员管理,设置客服和技术人员共计37名,工作地点包括辽宁“单一窗口”运维服务实体单位(22人)、大连海关(12人)、沈阳海关(3人)。实行首问负责制,7*24小时受理用户通过客服热线和即时通讯工具(QQ、微信)反馈的服务请求,无法即时解答的,按规定及时流转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用户。设置专职客服1名,处理辽宁“单一窗口”服务有关投诉工作, (略) 理结果及时反馈用户。 3.打造辽宁*热线服务统一形象,实现话务按需转接、排队、全程录音等功能。电话接通率达到90%以上,企 (略) 理率达到95%以上,客服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提供相应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服 (略) 理时限标准为1小时内响应,确需现场技术支持的服务, (略) 内4小时内到达,辽宁省内8小时到达。所有服 (略) 理和技术支持总时限原则不超过2个工作日。 5.加强与辽宁“单一窗口”建设、运维相关单位沟通交流,设立专用服务联络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箱、 (略) 等),方便客户工单流转、分配和日常工作沟通联系。 6.按照要求做好数据实时记录和及时上报,做到呼叫数据、坐席状态数据、录音数据实时记录;每月第1个工作日报送上月《*客服受理情况》,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服务热线月报》,相关数据及材料上报至省电子口岸服务中心。 7.按照“单一窗口”标准版功能推广、辽宁特色应用上线和政府部门政策宣讲的要求,每月制定进企业、 (略) 、进机关的培训推广计划,每月培训推广次数不少于1次;每年更新1次辽宁“单一窗口”宣传片;对于客户咨询较多的问题、板块,做好专题培训;及时做好客服知识库日常维护管理、更新、升级,与辽宁“单一窗口”业务发展相适应,满足辽宁“单一窗口”用户咨询需求。 8.采用电话、网络、上门等多种“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企业回访和调研,充分了解企业需求, (略) 场动态,不断增强用户粘性,逐步提升客户满意度,优化我省口岸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每年不少于2篇。
履约要求: 1.按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署岸发〔2017〕259号)以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维和服务请求两项管理规程》(国岸发〔2020〕8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下称辽宁“单一窗口”)*和辽宁电子口岸热线服务,实现中央、地方两级服务请求流转,按照“属地受理、首问负责、上下联动、 (略) 置原则”,通过*热线及相关线上服务渠道, (略) 理、解决并反馈 (略) 企业用户服务请求。 2.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履约期限: 2024年9-12月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玲玲、韩其龙、邹鹏、张浩、齐倩、朱宝强、徐宗杰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