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兴大队工会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 ||
采购单位 | (略) 消防救援大队工会委员会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14:31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38.(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荣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略) | ||
采购单位 | (略) 消防救援大队工会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经 (略) (略) 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荣超0510-(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锡梁溪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雪峰、庄维维、颜颖 |
无锡梁溪建 (略) (略) 消防救援大队工会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宜兴大队工会春节福利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宜兴大队工会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荣超
项目联系电话:0510-(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大队工会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经 (略) (略) 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荣超0510-(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雪峰、庄维维、颜颖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宜兴大队工会春节福利采购, (略) 消防救援大队工会委员会约431名(数量暂定,具体以最终发放数量为准)职工(包括消防指战员、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员)采购春节福利品,包括饮食类、零食类、洗漱洗化类、家纺家电类等,以春节福利提货券的形式提供。比选申请人负责所有物品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三、采购需求”。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在2025年01月22日之前完成供货、运输等服务并将春节福利提货券送至相关部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3.质量要求:满足比选人的需求,执行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储存期不超过国家规定期限。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3%,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比选人的实际损失,成交人应继续承担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券面最低限价: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8.(略)元。
(2)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8.(略)元。该项目经费为工会经费(最终结算费用为900元/人份,人数暂定为431人,最终结算以比选人以及最终用户验收合格的配送数量为准)。
(3)春节福利提货券券面价值最低限价为900元/张。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6.本项目所属行业:零售业(零售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10月/11月/12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10月/11月/12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比选申请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在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完成预包装食品备案;[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比选申请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比选申请人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10月/11月/12月)的比选申请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比选申请人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元的,从其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比选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2日-2025年01月08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无锡梁溪建 (略) 招标部( (略) (略) 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比选文件售价:(略)佰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比选文件不接受邮寄。
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以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00至09:30截止,截止期后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30
比选地点: (略) (略) 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8.(略)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