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4JX* | |||||||
项目名称: | 鹰潭农商 (略) 北大街老北门等10处房地产公开转让 | |||||||
标的名称: | (略) 北大街老北门(原北门分社房屋),建筑面约182.16㎡,挂牌价* (略) 余江县刘家站垦殖场街道(原洪湖分社房屋),房产建筑面积约378㎡,土地使用权面积约90㎡,挂牌价* (略) 白 (略) 南侧(原白露分社),土地使用权面积约453.75㎡,挂牌价1,* (略) 罗河镇太田村(原罗河信用社太田分社),挂牌价* (略) 余江县洪湖乡(原洪湖分理处办公楼及附属楼),挂牌价* (略) 余江县杨溪乡墩上村(原杨溪分社房屋),建筑面约304.41㎡,挂牌价* (略) 余江县邓埠 (略) (站东商住小区)(原余江支行西坂分社房屋),建筑面积约352.67㎡,挂牌价1,* (略) (略) 51号(原华隆分社房屋),房产建筑面积约84.26㎡,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3.3㎡,挂牌价* (略) 鸿塘镇塔桥园艺场(原硬石岭分社房屋),挂牌价1,* (略) 工业园区双凤街(原双凤分社),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20.9㎡,挂牌价*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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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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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8月1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9月02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鹰潭农商 (略) 北大街老北门等10处房地产公开转让。 具体信息:标的详情如下: 1.房屋坐落: (略) 北大街老北门(原北门分社房屋)【权证号:贵 (略) 字第*号,贵国用(2014)第0113号】,房产规划用途:金融,地类用途:商务金融,使用权类型:出让,建筑面约182.16㎡,评估价*元,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2.房屋坐落: (略) 余江县杨溪乡墩上村(原杨溪分社房屋)【权证号:余房权证余江县字第*号,余国用(2014)第0169号】,房产规划用途:办公,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建筑面约304.41㎡,评估价*元,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3.房屋坐落: (略) 余江县邓埠 (略) (站东商住小区)(原余江支行西坂分社房屋)【权证号:余房权证余江县字第*号,余国用(2014)第0179号】,房产规划用途:商住,地类用途:办公、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建筑面积约352.67㎡,评估价*元,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4.房屋坐落: (略) 罗河镇太田村(原罗河信用社太田分社)【权证号:贵 (略) 字第*号,贵国用(2014)第0115号】,房屋性质:自建房,规划用途:金融,地类用途:商务、金融,使用权类型:出让,房产建筑面积约282.22㎡,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89.97㎡,评估价*元,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5.房屋坐落:: (略) 余江县洪湖乡(原洪湖分理处办公楼)【权证号:余房权证余江县字第*号,余国用(2014)第0161号】,房产建筑面积约1061.4㎡,评估价*元; (略) 余江县洪湖乡(原洪湖分理处办公楼附属楼)【权证号:余房权证余江县字第*号,余国用(2014)第0161号】,房产建筑面积约70.7㎡,评估价*元; 以上2处房产整体拍卖,地类用途:办公、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约949㎡,整体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6.房屋坐落: (略) 余江县刘家站垦殖场街道(原洪湖分社房屋)【权证号:余房权证余江县字第*号,余国用(2014)第0160号】,房屋性质:自建房,规划用途:办公,地类用途:办公、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房产建筑面积约378㎡,土地使用权面积约90㎡,评估价*元,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7.房屋坐落: (略) (略) 51号(原华隆分社房屋)【权证号:鹰房权证月湖区字第*号,鹰国用(2014)第*号】,地类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房产建筑面积约84.26㎡,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3.3㎡,评估价*元,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8.房屋坐落: (略) 鸿塘镇塔桥园艺场(原硬石岭分社房屋)【权证号:贵 (略) 字第*号,贵国用(2014)第0116号】,地类用途:商务金融,使用权类型:出让,房产建筑面积约519.5㎡,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964.9㎡,评估价*元,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9.土地坐落: (略) 工业园区双凤街(原双凤分社)【权证号:鹰国用(2014)第60号】,地类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20.9㎡,评估价*元,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10.土地坐落: (略) 白 (略) 南侧(原白露分社)【权证号:鹰国用(2014)第62号】,地类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约453.75㎡,评估价*元,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赣同致【2023】(房估)第*、*号,赣同致【2024】(房估)第*、*、*、*、*号及赣同致(鹰)(2024)(估)字第*、*号《评估报告》。 2.拍卖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资产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结构、面积、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悔标、退标、拒付价款以及对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或其它诉求。 3.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公告中的土地和建筑面积与法定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有出入的,以法定测绘部门的数据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拍卖成交价格。 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日之前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转让方全部承担;标的交付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属行政区相关购买房地产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买房地产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买房地产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优先。 7.本次拍卖的标的9: (略) 工业园区双凤街(原双凤分社)及标的10: (略) 白 (略) 南侧(原白露分社)实为土地。地上现有房屋建筑物属于危房,不能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拍卖成交后,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归受让方所有,标的交付后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相应支付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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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 2 日17时止,即行标的展示及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竞买者需提供: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②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被委托人与委托人应签署《授权委托书》。(2)单位竞买者需提供: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3)交易保证金不抵成交价款,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需将全额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交至指定帐户并签订《交易合同》后全额退还。若存在违约行为,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扣除相关费用后上交产权单位。 | |||||||
联系方式: |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服务热线 出租方联系人:孙* 拍卖公司联系人:吴* 挂牌代理: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