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06
蔡和森蔡畅故居红色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略) 双峰县井字镇 | (略) | ||
双峰县井字镇人民政府 | 禹新辉 | ||
8363 | 48 | ||
2026-12-31 | |||
扩建 | |||
1.建设展陈展示设施,新建蔡和森“光辉一家事迹陈列馆”691.5平方米、女杰之乡展览馆1910.4平方米、红色文化文创聚落展示用房1955.5平方米、红色文化教育用房2066.1平方米。 2.完善开放服务设施,新建游客服务中心1975.4平方米、文物库房及辅助用房622.4平方米、公共厕所121.3平方米、消防站452.6平方米,配套建设导览标识和电子讲解系统、 (略) 和AI智慧型“数字人”。 3.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新建研学游步道3.8公里、 (略) 指引标识系统,新建生态停车场3449.7平方米、改造提升蔡和森纪念广场面积906.2平方米,加固场地后山护坡375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防灾减灾设施、室外给排水与供配电工程。 | |||
有环保措施: 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尾 气和扬尘采取施工机械应设在距 (略) 300 米 以外的地方,且应设置在 下风向;料场 (略) 不 小于 180米措施后通过排放标准后排放至大气层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临 (略) 内的生活 污水采 (略) 收集措施后通过 (略) 理排放至下水道后流往污水 处理 (略) 理 | |||
环保措施: 施工临 (略) 内的生活污水采取采 (略) 收集措施后通过 (略) 理排放至下水道后流 (略) 理 (略) 理 | |||
有环保措施: 区内所有行车道均应 (略) 面, (略) 绿化,既可降低噪音,又可使人们在心理上感觉到有良好的效果。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禁止高音广播等乱放的行为,禁止在夜间播放 | |||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前应全面踏勘电力、通讯设施,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共同做好这些公用设施的保护与拆迁工作。拆迁前妥善重建或临时组建电力、 (略) ,保证周围居民生活及企业生产不受影响, (略) 建设规划进行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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