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巴州区目标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 (略) 目标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 (略) 省定政务目标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通知>的通知》(巴区目督领办〔2023〕26号)要求,区政府办牵头对各单位2023年度民生实事、城乡环境治理和数字城管事(部)件处置进行了考评,均无扣分。若有异议,请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办反映。
联系人:王琪,联系电话:*。
(略) 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按照《 (略) 巴州区目标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 (略) 目标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 (略) 省定政务目标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通知>的通知》(巴区目督领办〔2023〕26号)要求,区政府办牵头对各单位2023年度民生实事、城乡环境治理和数字城管事(部)件处置进行了考评,均无扣分。若有异议,请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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