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 (略) 出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2024NCCQ(略)
(略) 受宁 (略) 委托,对宁城 (略) 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人:宁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14F
法定代表人:裴宏光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住所:内蒙 (略) (略) 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
标的编号 | 出租标的名称 | 面积(亩) | 租期(年) | 竞租底价(万元/年) | 竟租保证金(万元) | 竞价步长值(万元) |
1 | 宁城 (略) | 46.7 | 10 | 53 | 15 | 1 |
1、本次出租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
2、意向承租人应在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标的详细情况,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意向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解租赁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等,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租赁要求。意向承租人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出租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宁 (略) 提供的文书确定, (略) 仅就出租人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租赁要求
1、竞标人缴纳竞标保证金(略)元,竞标结束后退还。
2、本次租赁采用公开竞租方式,宁城 (略) “公建民营”运营合同期限为10年。合同履行期间,如运营方能够合法合规经营,无重大安全事故且愿意继续运营,则运营期满后优先续签协议。
3、竞得人与转让人签订合同30日内,需向转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略)元。合同期满后未发生风险退回风险保障金。
4、竞得人出资购置正常运营所需的家具、电器、文化娱乐康复器材、医疗设备器材、办公设备用品、厨房餐厅配套设备等动产,合同期满后竞得人购置的动产归竞得人所有。
5、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 (略) 租赁费,以后每年竞得人都要在此时间段一次性交清当年全 (略) 租赁费,否则此合同作废。租赁费以最终竞租价为准。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人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运营方要具备“四有”,即有理念、有实力、有团队、有经验。优先选择具备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和医疗服务资源、资金雄厚的运营方。运营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运营能力。
(三)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人按《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 (略) 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9月30日8:00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00止。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8:00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0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7:00止(银行到帐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30日8:00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00止。
地点:内蒙 (略) (略) 宁城县天义镇苏木皋村(车管所南200米)
联系人:成相虎
电 话: (略)
六、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竞得人, (略) 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七、竞租保证金的 (略) 置
(一)意向竞得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指定以下任意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
1、开户行:中国 (略) (略) 长青支行金 (略)
开户行行号:(略)
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略)
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略)
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 (略) (略) 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略)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 (略) 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成交竞得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九、合同价款的支付
承租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宁 (略) 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当年租赁费。
账户名称:宁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城支行
账号:(略)56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竞得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略) (宁城县哈河大街中段109号)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董琳琳
电 话:0476-(略)
发布单位: (略)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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