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白马凼棚户区一期拆迁土地原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项目场地位于九龙坡区石桥铺石小路,占地面积约36033.35m2。因该地块包含有两个独立的地块,分别称为A区、B区;A区位于地块北面,占地面积30932.38m2,四至范围为东至石小路、西至重庆农业机械厂、南至岭秀枫景小区、北至奇峰自由湾小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B区位于地块南面,占地面积5100.97m2,四至范围为东至岭秀枫景小区、西至重庆农业机械厂、南 (略) 场、北至重庆农业机械厂出入口,中心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与 A区直线距离约100m。白马凼棚户区一期拆迁土地原址地块目前规划为居住用地(R2)、住商混合用地(R2B1)、公园绿地(G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1969年以前,地块均为荒地、林地,无工业生产活动;1969年,重庆农业机械厂搬迁至石桥铺街道张坪村6号,并开始在项目地块B区建设重庆农业机械厂配套宿舍楼、食堂,作为农机厂生活区使用,无生产区或办公区;80年代初,A区也开始建设企业家属区(重庆农业机械厂、建工集团)以及农转非还建房,主要作为居民住房使用,A区东南侧为农转非还建房,临街(石小路)一楼为商铺,主要为生活用品销售,无生产性企业或危化品贮存;90年代左右,A区西南侧有一家名为重庆凤凰床业专利厂的企业进行过生产活动,主要生产木制家具。2018年12月,项目地块开始房屋征收、居民搬迁工作;2020年左右,项目地块开始实施建(构)筑物拆除。目前项目地块内建(构)筑物已基本拆除完毕,大部分建渣已清运出场,部分建渣覆于原址区域,并遮盖防尘网,地块闲置。
前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论表明: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白马凼棚户区一期拆迁土地原址地块土壤局部受到六价铬、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因子的污染,结合初步调查与详细调查的检测结果,土壤中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六价铬(0.467倍,0.7~4.4mg/kg)、石油烃(C10-C40)(1.094倍,6~1730mg/kg)、苯并[a]芘(1.909倍,0.1~1.6mg/kg)。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石油烃(C10-C40)826mg/kg、六价铬3mg/kg、苯并[a]芘0.55mg/kg。地块受污染土壤面积约2655.6m2、方量约3797.1m3,其中,受六价铬污染土壤方量约454.2m3,受苯并[a]芘污染土壤方量约654.4m3。受石油烃(C10-C40)复合污染土壤方量约2688.5m3。
本项目场地内总计需处置的污染土壤为3797.1m3。根据本方案的可行性论证,本项目地块内六价铬和苯并[a]芘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处置;石油烃污染土壤采用化学氧化技术进行修复,修复达标后的土壤场内回填,同时将水泥窑协同处置作为石油烃污染土壤备选处置技术。
场内污染土壤修复前需要筛分,筛分后的大粒径石块采用高压水枪冲洗处理,大粒径石块冲洗废水预处理后回用于污染土壤的养护;污染土壤外运过程中产生的车辆冲洗水、大粒径石块冲洗废水、污染基坑积水须委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