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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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ZHPG_FJPDFL_SGW3[F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谷城县汉 (略) 及市政配套项目”招标公告进行以下修改: 招标公告“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 (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修改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4)本项目是否给予国企与民企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专项加分: 否” 招标人: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中华街 联系人:孙正浩 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略) 御山墅3号楼1单元404 联系人:范赢运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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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