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规定,我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 (略) 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出具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项目概况:
一期项目征占地总面积46.04hm2,均为净用地。一期项目主要建设1座联合厂房、1座发运厂房、1座废钢库、1座废品库、1座公用站房、1座油库、1座化学品库、1座气体站、1座食堂、3栋宿舍楼(A、B、C)、1座危废库、4座门卫室。总建筑面积(略).71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略).84m2,地上计容面积(略).56m2,地下建筑面积4175.87m2,容积率为0.79,建筑密度为37.94%,绿地率为19.57%。 一期项目于2022年7月进入施工准备期,2023年11月建成。一期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略)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项目(一期)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预测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根据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4日起2024年11月8日止。
监测单位:西安国恒 (略)
验收编制单位:陕西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