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STX-LFZB-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革勒车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长太坪村)施工已由 (略) (略) 以《关于 (略) 革勒车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来发改审批[2017]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革勒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政府投资及搬迁户自筹,招标人为 (略) 革勒车镇人民政府。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革勒车镇长太坪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拟新建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户型房屋2栋,建筑面积75平方米户型房屋1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户型房屋2栋,建筑面积125平方米户型房屋5栋,社区服务用房1栋; (略) 道路、景观、绿化、园区路灯、雨污水及其他零星建筑配套设施项目。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 .42)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31日
2.5 (略) 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略) (略) 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 (略) (略) 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关于落实< (略) 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 (略) 发[2016]23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 (略) 政处 (略) 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 (略) (略) 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 (略) 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 (略) 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 (略) 州内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4.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略) 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上岗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 (略) (略) ( (略) 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略) 文件从2017年7月10日起开始发售;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18:30时;地点: (略) 公 (略) ( (略) 农产 (略) 一楼)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18:30时;
7.2 开标地点为: (略) 公 (略) ( (略) 农产 (略) 一楼)开标(一)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革勒车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革勒车镇集镇
联系人:张 甲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自治州同欣工 (略) (略)
地址: (略) 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
联系人:张 艺
邮编: ***
电话: ***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