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切实做好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工作,2023年我分局围绕与静海人民政府签订的《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开展了系列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2024年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我分局高度重视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工作,制发了《青县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2023年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青县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一体推进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奠定了基础。全年与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就构建区域生态共建共治战略合作框架多次进行共同商定,进一步深化了与静海区生态环境领域的对接合作,推进了区域生态共建共治的新格局。
????二、强化责任,高效落实。一是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同静海区环保局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等联防联治,共同完成了10月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重大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同时,协同开展移动源协同监管,在青县与静海区交界处,设置路检路查卡扣,对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实行遥感监测,对不合格车辆予以处罚或劝返。二是深化水污染联防联治。全年2次联合县水利局, (略) 与静海区环保局、水利局就青静黄生态治理、水质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区域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进行沟通交流,推动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确保我县跨境河流稳定达标。三是深化危险废物污染联合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等相关要求, (略) 、跨地区转移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不定期联合抽查,互通执法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四是深化执法工作联防联控。与静海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建立了日常联系沟通和联合排查机制,对青静交界处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通报情况,有明确线索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建立了“青县-静海跨界火点沟通处置”微信群,及时沟通交界处火点处置情况,确保火点尽快消除和处置到位。
????2024年,我分局将加强与静海区环保局沟通协作,围绕《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中的任务目标持续发力,突出大气、水、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同共治,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