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新广 (略) 向我局 (略) 河州祥府棚户区改造及河州祥府住宅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我局按程序组织临夏州空间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进行了咨询,设计单位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拟选位置
项 (略) 东区街道,东至规划三十六路、南至规划二十五路、西至关家台路、北至鑫夏公馆。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94.03亩,容积率≦3.26,建筑密度≦16.86% ,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新建14栋住宅楼,沿街配建1—2层商业网点,并配建社区中心、物业管理、 (略) 、公厕等配套设施。地上建筑面积*.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250.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635辆(其中地上停车位150辆,地下停车位148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600辆。
地块指标:容积率3.26, 建筑密度16.86% ,绿地率30.5%,建筑最高98.1米。
公示时间:7天,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2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临夏州自然资源局403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 (略) 北滨河东路临夏州自然资源局403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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