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郓城 (略) 年生产*张玻璃烤花纸和玻璃瓶深加工*支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郓城 (略) 年生产*张玻璃烤花纸和玻璃瓶深加工*支项目(一期)
地点: (略) 郓城县经济开发 (略) 与 (略) (略) 口向北 (略) 东
建设单位:郓城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一期工程于2023年10月开始建设,2023年12月建设完成。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9700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7528.9平方米,主要包括租赁现有生产车间1座(1F),建筑面积6423.9平方米;办公楼、食堂、变压器室等附属设施建筑面积354平方米;仓库、漆库等储运工程建筑面积为751平方米。购置洗瓶机、喷涂线、烤花炉、贴花线、擦瓶机、空压机、自动揭膜机等相关设备共计7台(套),可达到年深加工*只玻璃瓶的生产能力。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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