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祥华模具及智能化精加工搬迁技改项目 | 万州经开区天子园玉城片区 | 重庆 (略) | 重庆 (略) | 该项目位于万州经开区天子园玉城片区,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9052.78平方米,主要建设注塑模具生产车间和试模注塑样品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综合楼、仓库、冷却水系统以及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危废贮存库等辅助、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注塑模具200套、维修注塑模具100套。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项目注塑废气、电火花油雾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采用移动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厂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氯化氢、非*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分别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循环水池排水进入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通过园 (略) 排入申明坝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火花油等危险废物,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7-*-04-01-*) | 编制报告表类,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