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港市高铁站北进站口左右两侧转角处2间商铺以及北进站口左右两侧转角处小广场整体招租(10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338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05月04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港北区高铁站前广场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屋 | 所在层数 | 1层 | ||||
租赁面积 | 2641.45㎡ | 租赁期限 | 10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为一个周期支付,承租方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第一个周期租金,此后在每个周期届满之日前提前10日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以成交价为前3年每年年租金,第4年起,租金从第四年起每两年递增5%,即:第4、第5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6、第7年年租金在第5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8、第9年年租金在第7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10年年租金在第9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装修期限 | 免租装修整改期12个月(包含在租期里):其中首年免4个月租金,第二年免4个月租金,第三年免4个月租金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价首年3个月租金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标 (略) 港北区高铁站前广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商业繁华程度较好,具有较好发展潜力。 | |||||||
其他情况 | 一.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二..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的各项证书、手续情况及现状等),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 | *.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略)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 (略) 领导班子会议决议 《关 (略) 高铁站前广场资产和经营权移交协议书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交通 (略) | |||||||
特别 告知 | 1.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4.场地按现状交付,租赁范围内场地供电、供水、消防、排污排水等设施设备由承租方管理使用并出资维护。 5.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需按2.5元/月/平米的标准另行交纳2间商铺(面积641.45平米)场地物业费。 6.北进站口左右两侧小广场外围以道路边为界,内以步梯为界,往南以拐弯处商铺为界。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在两侧小广场上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承租方需自行完成建设相关设施过程需要的审批手续、承担相关成本,并对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负责。承租方不得在此场地上进行商品售卖等商业活动。 7.两间商铺门口小广场场地由承租方做好出入口规划及设施配置(如安装出入门禁、道路护栏等),除绿化带的维护养植外,其他如场地卫生、车辆出入、交通秩序、地板砖维修更换(不超过7个工作日维修更换完成)等由承租方负责,如因此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如需对场地进行相关改造,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进行报建并承担相关费用成本,我方协助提供相关报建材料(如有)。承租方进行相关改造前应将改造方案向出租方报备,改造后的场地需符合消防安全等合规要求,经相关部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承租方所经营的业态如涉及消防部门二次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出资整改及向相关部门报备审批。 9.承租方所涉及使用到的公用设施,如供电、供水、排污、消防等设施的维修维保等费用,由承租方按使用度量或面积比例承担。 10.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整体转租,如需将租赁物部分面积进行转租,须以书面方式报经我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11.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出租方现场管理人员仅负责场地日常巡查,承租方需负责安排人员做好租赁范围内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12.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时期,出租方或政府相关部门需要使用上述租赁范围内场地的,承租方需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13. 承租方在铺面场地安装店铺招牌时不得超出建筑物边线,并不得破坏站前广场外观的整体性,北进站口两个小广场范围的的墙体墙面不得张贴任何广告或宣传画。 14.承租方在场地上改造或建设的建筑物(包含但不限于门、窗、地板、天花板、消防、水电设施等建筑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或结束后保持完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需要的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费用按照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 15.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正常履行届满后,若由出租方对此场地依法依规重新进行公开招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竞价成功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履约保证金(成交价首年3个月租金,出租标的交付前为定金)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凭缴款凭证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 (略) 分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1)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方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承租方应于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样本原则上不予修改,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在公告附件下载查阅。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竞价须知及租赁合同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租者须依此对自己在竞价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签约地点:广西壮族 (略) 港北区贵城街道桂林路750号(贵港交投大厦) 2.交割时限:出租方与承租方交付出租标的的时间以《租赁合同》、交付通知或向承租方预留的联系电话发送的交付通知明确的为准,承租方在接到场地交付通知5个工作日内完成,承租方逾期不到场接收出租标的的,则视为放弃承租方权利、单方面违约中止合同,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违约责任按所签订合同相关约定处理,出租方有权重新将此场地对外租赁。 3.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经营范围与要求: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项目。 2.标的用途:出租 (略) 场、商超、餐饮等(承租方变更场地用途的要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业态及国家禁止的行业,不能用作危险品的存储仓库。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可自行根据经营需要对场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加的费用以及报批报建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改造施工时不得损坏标的物的主体结构安全,需遵守当地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形成物租期中止或届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需要的一切证件,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可提供场地租赁证明协助办理。 5.承租方对承租场地的周边环境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并负责实行门前三包,服从出租方的各项日常事务管理,遵守管理的各规章制度,维护好经营秩序。 6.在承租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报装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设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做好场地的安全保护,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工作;为保障消防安全,租赁场地不能居住及留宿。如出租方主管部门或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就租赁场地下达整改通知的,承租方必须按通知限时整改,未能按时整改的以及违反上述约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7.承租方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如租赁税),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期间一切政策规定缴纳的费用。 8.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城建规划)导致场地不能按期经营,则自行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需对承租方做任何经济补偿;如因政府政策性要求涉及到有政策赔偿的,原场地建筑及土地赔偿费用由出租方享有,承租方出资装修改造的不动产物品由承租方享有。 9.租赁合同届满或承租方提前违约等其他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对场地及附着物的扩建等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对承租方作任何补偿,如出租方不需要承租方扩建的附着物等资产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将场地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1.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12.意向承租方在承租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租赁合同》约定,存在任何疑问的,应自行与出租方了解后再参加竞租,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竞价成交后所签署文件的约定,并承诺如期履约。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略) 港北区高铁站前广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04月25日09:00至2023年05月04日17:0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7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委托方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出租方。一旦有意向承租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成交竞租人交易保证金扣除其应付交易所竞价服务费后剩余款项作为抵扣应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由交易所结转出租方。如抵扣后有结余,结余部分将于成交价款、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1000元/次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04月25日09:00至2023年05月05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或交易所书面通知,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向经理 0775-*、*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咨询地址 | (略) 港北区民主路6 (略) 广场4栋10层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贵港事业部 | |||||||
其 他 | /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