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车港镇徐家门、马厍花苑四期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补充文件01号
招标单位(盖章): (略) 秀洲区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盖章):浙江 (略)
一、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P74页“附表2 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调整如下:
序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 投标人达到的程度 (投标人填写) | 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
1 |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浙江 (略) ”打印件(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2 |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浙江 (略) ”打印件(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3 | 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 (略) 页打印件 |
2、本项目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如下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14:30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及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07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3、 招标文件与本招标答疑纪要01号不一致时,以本招标答疑纪要01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