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铜仁海螺 (略) 矿山危险废物暂存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
通讯地址: (略) 碧江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
项目名称 | 铜仁海螺 (略) 矿山危险废物暂存库 |
建设地点 | (略) 石灰石矿区范围内 |
建设单位 | 铜仁海螺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铜仁海螺 (略) 2×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暨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位于 (略) 碧江区河西街道新庄村,此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泥生产厂区和石灰石矿区两部分建设内容,你公司已于2012年12月取得了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铜仁海螺 (略) 2×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暨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审[2012] 266号),于2017年1月填报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试行)并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手续(备案号:*-2017-010)。根据《报告表》结论,此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矿物油、废蓄电池、废滤芯、废油漆桶、废油桶、废酸碱液等6种危险废物,目前6种危险废物的暂存方式均为运至水泥生产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由于石灰石矿区距离水泥生产厂区较远,石灰石矿区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运输至水泥生产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的暂存方式运输成本相对较高,为减小运输成本、妥善收集管理危险废物,你公司拟利用石灰石矿区工业场地上的物资仓库并将其改造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石灰石矿区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此,你公司实施了该项目。 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拟建地址位于 (略) (略) 石灰石矿区范围内;项目拟利用石灰石矿区工业场地上的物资仓库并将其改造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改造原有物资仓库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将暂存间划分为5个危险废物种类暂存区域,分别为废蓄电池区、废油漆桶区、废矿物油区、废滤芯区、废油桶区,配套建设内部导流沟2条、事故池2座,配套建设相应的地下水防渗、废气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改扩建后,废蓄电池区为10m2、废油漆桶区为10m2、废矿物油区为38m2、废滤芯区为10m2、废油桶区为10m2,导流沟长度分别为3m、1.5m,事故池分别为4m3、1m3,项目废蓄电池、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滤芯、废油桶的最大暂存量分别约为0.5t、0.5t、10t、1.25t、4t,转运周期约为1月转运1次;项目不新增员工, (略) 矿区现有员工中抽调专人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8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2.5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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