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宁东 (略) 场建设, (略) 场供应、 (略) 场价格、促进食品安全。经宁东基地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2024年·第12次)研究,同意采取公开招商形式引进第三方商贸服务单位入驻运 (略) 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宁东 (略) 场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址:宁东 (略) 场( (略) (略) 交叉口)。
(三)规模:地上一层建筑,层高4.5米,面积为2046.07平方米,主要设置粮油类、肉蛋禽类、蔬菜类、其他生活类等功能区域,配有水泵间、配电室、管理室等辅助用房。
(四)实施单位:宁东镇人民政府。
(五)运营模式: (略) 场由公开遴选的第三方运营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运营管理期限为三年,采取阶梯式收费方式给予一定的租金优惠,具体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经营方不得私自转让经营权,协议到期后,再次公开遴选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运营要求: (略) 场投入运营后应发挥保供稳价作用, (略) 场供应基本需求,又要凸显公益性。市场内销售的蔬菜至少 (略) 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同期 (略) (略) 零售价(下同)15%;销售粮、油、肉、禽、蛋等品种至少要低于5%,其它类商品原则上低于宁东基地同类商超零售价格10%-15%。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连续生产经营且已入规正常报规的服务业批发企业。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无任何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所承接或管理的项目没有违约及各类重大事故。
(三)具备完善的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保供能力。具有区内外应急储备供应资质、冷链物流运输能力和冷库仓储能力,能够应对突发 (略) 场波动,做好储备商品的 (略) 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宁东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接收资料提交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评议组审议(复审)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张新成
联系电话:0951-*
(二)评审组审议(复审)
由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组织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运营服务机构进行现场评审(运营机构需提供宁东 (略) 场运营方案、公司近两年运营经历等相关资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运营服务机构
评审小组根据评定结果,择优确定1家为拟选聘运营服务机构。
(四)公示
依法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 (略)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报名时,须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司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具有两 (略) 场运营经验的证明材料;具备应急储备、保供能力的证明材料。在评审小组审议时提供宁东 (略) 场具体运营方案。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合作关系的运营服务机构,需在三日内 (略) (略) 签订《宁东 (略) 场运营合作协议》,宁东 (略) 场具体运营方案作为该协议附件。未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从其他参与遴选运行服务机构中择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