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朝阳区 (略) 19号
公示时间:2024-06-03
受理时间:2024-05-2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射线装置使用过程中产生X射线可能对环境及周围公众产生影响,设备均自带铅屏蔽且屏蔽体外剂量率低于控制值,配套门机连锁、急停按钮、门禁等防护措施可有效保护辐射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
公众参与情况:已公示。
联系人:底青云
联系电话:010-*
环评单位名称:核工业北 (略)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海淀区 (略) 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十二条。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