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4铅山县陈坊至太源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S204铅山县陈坊至太源段改建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饶发改投字[2023]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 (略) 交通运输局以饶交工批字[2023]1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铅山县富铅 (略)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铅山县富铅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 (略) 铅山县境内,为S204铅山县陈坊至太源段改建工程,本项目起点桩号位于现状省道S204李宅 (略) 桩号K174+550处,途径陈坊乡跨越湖坊河、太源畬族乡,桩号K177+940至K178+770段为 (略) 段, (略) 段从桩号K178+770处接回现状省道S204李宅 (略) 桩号K179+283处,终点桩号L178+867位于现状省道S204李宅 (略) 桩号K179+380处,本项目全长4.317K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在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为本 (略) 基、路面、排水、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构造物、防护等工程的土建工程的质量、安全、 环保、费用、进度、合同、工程资料及其他事项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提供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一个标段。
2.3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监理服务期42个月(含施工监理服务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7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应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要求等见附表1至附表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http://**.cn) ” (略) 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202 (略) 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9日至 2024年06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 (略) 电子交易系(http://**)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 模块使用 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4.2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 (略) (http://**) 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20〕20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 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http://**)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 (略) 站公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铅山县富铅 (略)
地 址: (略) 铅山县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 址: (略) 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14栋1-1402
邮政 编 码:*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 (略)
客服联系电话: 400-998-0000
2024年05月
附表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JL1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
附表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①、投标人近5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元的三级及以 (略) (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在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略) 页截图复印件。如投标人未 (略) 页截图复印件,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则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交工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证明该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以认定。 |
附表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①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 (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在江西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20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按 B 级确定)。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
附表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从事工程监理工作8年, (略) 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交通运输部颁监理工程师资格。 在江西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合计扣分未达12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