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绿色 (略) :
????报来《关 (略) 施家山路、炮子山路、天桥路、横峰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饶绿投司字[202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口岸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中心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网结构,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施家山路、炮子山路、天桥路、横峰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1-*)。
项目单位: (略) 绿色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中心城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1、 (略) 横峰路道路改造工程,道路总用地面积22657.7平方米,道路全长822米、宽24米,道 (略) 支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20km/h。拟在现已建设完成的水泥砼道路基础上,建设道路两侧人行道(每侧宽3.95米)铺装工程,车行道(16.1米宽)沥青面层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行道树绿化工程(树箱种植)及交通工程。
2、炮子山路道路工程,道路总用地面积2760平方米,道路长度460米,宽度6米,道 (略) 支路,单行道,设计车速30km/h,配套建设雨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3、施家山路道路工程,道路总用地面积10961平方米,道路长度600米,宽度18米,道 (略) 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20km/h,配套建设箱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交通设施等。
4、天桥路道路工程,道路总用地面积3721平方米,道路长度299.27米,宽度12米,道 (略) 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交通设施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7046.60万元,其中:工程费2705.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8.28万元、基本预备费243.48万元、征地拆迁费3759.68万元。 (略) 财政地方政府一般债及自筹。
六、招标内容
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已取得前置条件文件: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 (略) (略) 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工程类项目计划》、《20 (略) (略) 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工程类项目计划》;市财政局出具的《财政资金证明》;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 (略) 绿色 (略) 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 (略) 绿色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