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面向意向供应商公开征集技术解决方案,根据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某单位)的(医院智慧门诊及移动支付系统)采购意向及建设实施方案征集要求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医院智慧门诊及移动支付系统采购
二、项目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需求概况
为适应新时期医学与卫勤保障使命要求, (略) 医疗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力度,提升医疗保障质量效能,推进医疗保障模式改革走深落地,以患者为中心,以优化就医流程、提升中心患者服务效率为手段,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和促进医患和谐为目标。为患者提供主动式、智能化、精准化、全流程的患者服务, (略) 内流程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智慧服务体系,构建智慧医疗信息系统,驱动医疗管理模式改革与创新。项目建设包括统一预约服务、统一支付平台、微信便民服务、自助服务终端、健康体检服务等业务子系统。需求详见附件1。
四、预算金额
约95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
2023年12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要求;
2.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3.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不得为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外资参股企业;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产品供应商近3年(2020年11月2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 (略) 智慧医疗项目建设案例,须提供资金往来证明及合同复印件。
七、技术方案征集安排
公示及征集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
征集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征集。邮件主题为:医院智慧门诊及移动支付系统采购项目建议+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附件提供意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扫描件(pdf格式)和意见书doc/docx版文档(见附件2),发送至*@*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
方案提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时。
联系人:1.周先生,*
2.王先生,*
本次技术解决方案征集为无偿活动,方案中选的供应商不影响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八、其他
1.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解决方案,应避免出现倾向性、指向性、排他性指标。
2.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解决方案,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重要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未在指定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的,不影响参加后续投标工作。
附件 1.采购需求表
2.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