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新建大楼建筑面积*.57㎡(含)以上的类似业绩(该业绩必须包含人防工程)。变更为:投标人须具有新建大楼单体建筑面积*.57㎡(含)以上的类似业绩(该业绩必须包含人防工程)。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41元变更为*.43元,Z值*元变更为*元,详见最新清单。实际金额以最新系统上传控制价清单为准。 3、本项目付款方式中预付款比例从原20%变更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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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邦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