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三道堰镇农村集中安置区“四防”比选公告
(略) 精鉴建 (略) 有限公司受 (略) 三道堰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 (略) 三道堰镇农村集中安置区“四防”设施及 (略) 采购比选,采用公告方式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三道堰镇农村集中安置区“四防”设施及设备采购。
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工程名称: (略) 三道堰镇农村集中安置区“四防”设施及设备采购。
服务地点: (略) 三道堰镇。
采购范围: (略) 三道堰镇农村集中安置区“四防”设施及设备。
服务日期:30日历天。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弱电工程设计、施工。
8、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注: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1)介绍信、(2)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明资料(1)收原件,(2) (略) 公章的复印件。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自 * 日至 * 日上午09:30至下午16:30在 (略) 郫筒镇和顺四巷88号( (略) 精鉴建 (略) 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不接受邮件报名)。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日10:00( (略) 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日上午10:00。
响应文件必须在截至时间前、递交时间内在提交地点由比选申请人授权代表提交,否则将被拒绝接收。
七、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三道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三道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三道堰镇政府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精鉴建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郫筒镇和顺四巷8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