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汛抢险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3、移动电源”的技术参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更正为“2024年12月25日09点00分”。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5日13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 (略) 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山中街20号
联系方式: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 (略)
地 址: (略) (略) 育才馨园1#楼133-2-2门
联系方式: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秋实
电 话: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