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广东省收养能力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按儿童利益最大化、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略) 收养能力评估小组评审,现对确认匹配收养未成年人#-01的3户家庭收养能力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收养能力评估得分表 | ||||
序号 | 被评估家庭 | 评估分值 | 匹配组内排序 | 评估结果 |
1 | 段*求 刘*燕 | 87.68 | 1 | 评估合格,组内第1候选人,拟进入融合期。 |
2 | 刘*欣 | 76.41 | 2 | 评估合格,组内第2候选人。 |
3 | 邓* | 69.53 | 3 | 评估合格,组内第3候选人。 |
对收养能力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估结果公告之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1月14日前)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略) (略) 儿童福利股联系电话:0668-#。
(略) (略)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