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略) 已经基本完成《福 (略) 年加工棉被 *** 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 (略) 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 (略) 年加工棉被 *** 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 (略) 成立于2014年6月,位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福建省蓝谷海工装备产业综 (略) ),主要经营范围为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福 (略) 于2021年5月从福建省 (略) 购买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蓝谷产 (略) 厂房,建筑面积 *** m2。建设单位拟投资 *** 万元,建设福 (略) 年加工棉被 *** 套项目,项目于2022年5月11日通过了福清市 (略) 的备案(闽发改备[2022]A0 (略) )详见附件二。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 (略)
联系人:王千金电话: ***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东莞市 (略)
联系人:小翁联系电话:0591- ***
邮箱: @@@ q.com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略) 房已建好,不涉及施工期,不产生施工期污染,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影响。
4.2.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
项目生活污水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江镜华 (略) (略) 理,属于间接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 (略) )要求,废水间接排放的建 (略) 理能力、处理工艺、设计进出水水质等方面,分析依 (略) 理厂的可行性。
因此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设置1间密闭数码印花区通过负压经 (略) 理后,引15m排气筒排放(DA001)。开松、梳棉棉尘呈无组织排放。
项目根据预测分析项目无组织最大落 (略) 界下 (略) ,最大落地浓度为7.10E-02mg/m3,项目敏感点前华 (略) 界西 (略) ,其浓度小于最大落地浓度,因此项目敏感点前华村环境质量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 (略) 科技标准司)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
运营期各噪声源经 (略) 界均到达《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的相应的噪声排放限值,但为更好的保证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设备的管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由于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160m外的居民点,所以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实际运营过程中, (略) 与周围建筑存在高差、 (略) 线上障碍物的遮挡、每天的作业时间不连续等多方面因素,施工噪声的实际大小、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一般略小于预测值。
综上,本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1)污染源分析
本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包装袋、废纸、废布、墨水废包装桶、杂棉及棉尘、废活性炭、废机油。
①一般固废
ⅰ废纸:打印产生的不合格或废弃纸样,以及印花后留下来的废纸,主要成分为纸。本项目纸用量20kg/a,油墨5kg/a,按此估算,废纸产生量为23kg/a。
ⅱ废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图样面料,主要成分为化学纤维布料。
本项目坯布用量9000m/a,平均门幅1600mm,平均克重40g/m2 ,按此估算,废布产生率以0.5%计,废布产生量为5kg/a。
ⅲ一般废包装物:纸和面料拆包过程中有废包装物产生,主要为塑胶、纸等包装物,其产生量为300kg/a。
ⅳ杂棉及棉尘:清花、梳棉过程除杂截留的杂棉产生量为7t/a ,为一般固废。
②危险废物
ⅰ墨水废包装桶。墨水使用后废弃的包装桶粘附有少量原盛装物,其产生量 为1.0kg/a。
ⅱ废机油。设备定期维护,产生废润滑油。主要成分为废矿物油。产生量为5kg/a。
ⅲ废活性炭。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 (略) 理,需定期更换活性炭。根据类比,按1t活性炭吸附0.25t有机废气计算, (略) 理有机废气1.4kg/a,则需要5.6kg/a的活性炭,则每年产生的废活性炭的量约为5.6kg/a。
③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食物残渣、废纸及其他包装物等。本项目配有员工12人,年工作天数为280d,产生量以每人1kg/d计。其产生量为3.36t/a。
(略) 置情况见下表。由表可知,拟建项目对产生的各种固体 (略) 置率达到100%,实现对环境的零排放。综上,项目运营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导向;符合国家清洁生产标准要求,属于低污染、低耗水型企业,不属于规划环评内禁止准入类产业和限制准入产业,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中的淘汰类。由此可见,项目符合《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小组意见中的相关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选址于福清市江镜镇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主要从事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不属于电镀和排放重金属废水及氮磷为主的项目。项目离居住用地较远,距离周边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660m,生产废气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小。项目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项目总投资约 *** 元,工程环保投资约6.7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占投资的1.27%,则本项目环保措施及竣工验收详见报告表。
七、总结论
本项目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蓝色经济产业园,形成福 (略) 年加工棉被 *** 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略) 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能与周边环境相容。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 (略) 会效益。
综上,建设单位在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东莞市 (略)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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