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瑞峰服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前锋区弘前大道3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 |
1 | 瑞峰服饰生产项目 | (略) 前锋区 | (略) | 四川 (略) | (略) 投资4000万元,租用前锋区轻纺孵化二期厂房A4、A5栋厂房,新建瑞峰服饰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共布设5条服装生产线,预计年产200万件毛衣。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占总投资的1.28%。 | 本项目在运营中重点作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用厂房已建成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电锅炉排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经租用厂房已建成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洗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所提各项措施降低影响。项目营运期1号编织车间织机工序絮状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2、3号编织车间织机工序絮状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絮状粉尘通过在烘干机开口设置集气罩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通过设置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喷洒植物除臭剂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装修材料、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废旧物品回收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原料、边角料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絮状物(含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格栅渣定期打捞,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平滑剂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定期打捞,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执行,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