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鑫华包装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的要求,万鑫华包装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万鑫华包装制品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万鑫 (略) ;
3、建设地点: (略) 沙县凤岗金华路189号;
4、建设内容:改造厂房并购置印刷机、复合机、制袋机、分切机、吹膜机等其他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复合袋和卷膜生产线各2条,建成后年产复合袋3400 吨、卷膜1600 吨。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万鑫 (略)
联系人: 吴总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沙县凤岗金华路189号
三、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名称:福建 (略)
联系人: 黄总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j6HMoNkCQ
提取码:tw4i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
2.纸质版发送至:(通讯地址)。
(略) 万鑫 (略)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