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7-*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
项目名称: | 会昌县坪坑标准化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会昌县高排乡坪坑村 |
建设单位: | 会昌县硒牛 (略) |
环评机构: | 赣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新建,位于会昌县高排乡坪坑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5°38′30.221″,北纬 25°32′40.862″,项目占地面积 670 亩,总计容建筑面积 *㎡,主要建设牛舍、粗细饲料加工用房、有机肥厂、办公及配套用房等。本项目建成后预计能达年出栏肉牛12000头规模。项目生产、生活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管网,用电由当地供电网供给。项目总投资26293.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2万元,占总投资的0.84%。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65天,采取3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用于施工区降尘洒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或租用附近民房住宿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设置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用水泵抽至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项目废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灌溉用水水质要求。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通过在土建工地边界设置围挡、覆盖防尘布、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饲料加工粉尘、牛舍恶臭、有机肥厂恶臭、运输恶臭、食堂油烟废气等。饲料加工粉尘通过在饲料粉碎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通过风管连接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各类恶臭通过在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在养牛舍、有机肥厂等产生恶臭的场所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食堂油烟废气通过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高空排放。运营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GB18483-2001)中表2标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弃土、以及建筑垃圾。施工弃土通过设置临时围墙、及时清运、及时夯实回填土等措施处理;建筑垃圾通过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对其进行回收利用。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粪床、病死牛、医疗垃圾、饲料残渣、饲料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通过在项目内进行收集,定期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粪床和饲料残渣运至有机肥厂堆肥发酵后外售给当地有机肥料加工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作为饲料利用;?病死牛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防疫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固废以及废机油通过设置占地面积20㎡的危废暂存库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饲料袋通过设置占地面积20㎡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进行堆放,外售废品收购站。牛类等养殖残渣经无害化处理后必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2001)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病死牛尸体的处理与处置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和《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8-1996),一般固废暂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场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四)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牛叫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加设减震垫、满足牛只饮食需要、播放轻音乐、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处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营运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六)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必须在项目施工期对开挖裸露面及时恢复植被,在开挖面上进行绿化处理;禁止将建筑垃圾、石块、渣土等随意堆放,临时堆放场要设置围墙,做好防护工作,以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完成后要对水土保持工程及绿化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项目运营期间要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垃圾分类收集,禁止向周边随意抛撒废弃。 (七)环境风险防控。项目设置环境管理人员 1-2 名,环境监测技术人员 1-2 名,配备一般的监测器材,具备常规的环境监测能力。 (八)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养殖区与有机肥厂边界各外延100m的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诸如学校、医院、居民楼房等敏感目标。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