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殡仪 (略) 黑山县黑 (略) 88号,黑山县殡仪馆投资*元建设《黑山县殡仪馆项目》,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 122°06′45.13″,北纬41°42′34.9″,占地*.1m2,总建筑面积6003.4m2。主要包括火化间、冷藏室、业务室、告别厅、休息室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黑山县殡仪馆于2020年8月委托山东 (略) 编制了《黑山县殡仪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于2020年10月16日对该环评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黑环审[2020]25号。本项目于2021年01月开始建设,2021年9月完成建设。
黑山县殡仪馆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始进行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核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的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2024年02月26日黑山县殡仪馆对黑山县殡仪馆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成立了验收工作小组。验收工作小组根据《黑山县殡仪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环保验收。
现将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4.06.05 -2024.07.03
企业联系人:王守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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