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涟水县综合矛盾调处化解中心附楼扩建工程已由县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共涟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招标代理为 江苏卓越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涟水县综合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原质检中心地块扩建改造工程)附楼扩建工程;
(2)建设地点:原涟水县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内;
(3)工程规模: 51.53万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招标控制价:51.53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涟水县综合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原质检中心地块扩建改造工程)附楼扩建工程(工程施工;具体按清单、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 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6) 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需投标企业提供承诺函。
说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包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在公告下附件获取;
4.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 10 月 20 日--2023年 10 月 22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安东大厦3楼电梯旁报名箱处;
4.3报名人要求:
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放入报名箱中即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 涟水县安东大厦6楼618室 ;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5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以及投标保证金按时出席开标会,否则一律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 (略) 网上发布。
7.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涟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 (略)
地 址:涟水县红日路北侧、金轮路东侧 地 址:涟水县阳光嘉园南大门西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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