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 (略) 年加工*吨玻化微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 (略) | 郑州 (略) 年加工*吨玻化微珠建设项目 | (略) 来集镇赵沟村二组25号 | 河南聚力 (略) |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本次利用租赁厂房建设年加工*吨玻化微珠建设项目。占地4922.1平方米,主要新建2座钢结构厂房,2条年产*吨玻化微珠生产线。原料(外购珍珠砂)-磨粉-加热-膨化-冷却-包(灌)装。主要设备:雷蒙磨、立式膨胀炉、卧式预热炉、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皮带输送机、热交换器、除尘机料仓等。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5m3)处理,处理后由粪车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座,5m3)沉淀后循环利用。 2、废气: (1)卸料粉尘 项目卸料工序置于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规定要求:PM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2)上料粉尘 密闭皮带机进料口设置三面围挡加顶,顶部装集气罩+1#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规定要求:PM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3)磨粉粉尘 雷蒙磨排气管连接集气管道+3#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规定要求:PM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4)膨胀粉尘 膨胀炉出料口设集气管道+2#高温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规定要求:PM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5)成品入仓粉尘 成品仓呼吸口设置集气管道+1#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规定要求:PM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6)天然气燃烧烟气 天然气烟气经管道收集至SCR脱硝装置(TA004)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中其他炉窑排放标准:PM: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120mg/m3、SO2:550mg/m3、NOx:240mg/m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规定要求: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 综上,项目废气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皮带输送机、雷蒙磨、提升机等生产设备,其声级值约为70~85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尘器粉尘、员工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催化剂。 废包装材料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除尘器粉尘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 (略) 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