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县城区消火栓更换修复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县城区消火栓更换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应急函字〔2024〕17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县城区消火栓更换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县城区消火栓更换修复工程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县城区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崇仁县县城区内消火栓更换及修复,更换及修复消火栓共计约100只,闸阀及闸阀井、土方开挖、路面破除修复等附属配套工程。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2407-*-04-05-*
七、建设期限: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略)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