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名称:四川 (略)
二、基本情况
在四川省财政厅组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该单位存在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内容不符合规定、采购文件采用的部分技术标准未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第二十三条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第而部分第二项、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四川 (略) 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