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儋州市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引号:/2023-00287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07日 文 号:儋初概审批〔2023〕44号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7日 时效性:海南儋 (略) :
你单位《 (略) 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请示》(海儋水〔2023〕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 (略) 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项目代码:2106-*-04-01-*)初步设计及概算,可作为下阶段设计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那大镇、和庆镇、南丰镇、兰洋镇及大成镇(西培、 (略) )。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内容为配水管道工程、加压泵站工程、村内管道工程、入户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如下:
(一)新建配水干支管及管道附属设施,设计管径dn110~DN500,总长度约722.78千米,设计管径dn110~dn160管材采用PE管,设计管径DN200~DN5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
(二)新建村内管道、接户管及管道附属设施,设计管径dn25~dn75,总长度约718.08千米,管材采用PE管;
(三)新建及改造5座加压泵站,新建9座一体化净水站。
1.新建及改造5座加压泵站:包含新建西联加压泵站设计流量为90立方米/时、新建西庆加压泵站设计流量为150立方米/时、现状改造西培1#加压泵站设计流量为135立方米/时、新建西培2#加压泵站设计流量为20立方米/时、新建南丰1#加压泵站设计流量为155立方米/时。
2.新建9座一体化净水站:包含新建红新队一体化净水站,设计规模为20立方米/日;新建红湖队一体化净水站,设计规模为35立方米/日;新建红海队一体化净水站,设计规模为25立方米/时;新建美郎村一体化净水站,设计规模为35立方米/日;新建和庆农场六队一体化净水站,设计规模为30立方米/日;新建美万新村一体化净水站,设计规模为55立方米/日;新建兰洋二十九生产队一体化净水站,设计规模为30立方米/日;新建群来村一体化净水站,设计规模为80立方米/日;新建龙湖村一体化净水站,设计规模为60立方米/日。
(四)新建监测点共计43组,监测点包含流量监测、压力监测及余氯监测。
(五)新建智慧水务系统,包含水厂中控室监控软件升级改造、可视化大屏系统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基础建设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69535.26万元,其中,工程费为54358.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2138.56万元,基本预备费3038.51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到位2023年第一批地债资金10000万元。
五、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深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增加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选址、用地相关要求。同时,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开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 (略) 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中各项承诺,非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超过本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概算。
七、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八、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及《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附件: (略) 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网部分)概算审核汇总对比表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