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东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
立项的报告》(东城执〔202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政办〔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尧渡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垃圾堆体整治工程:整治面积*㎡。2.垂直防渗工程:轴线长1447m。3.渗滤液导排系统与处理站改造工程。4.填埋气导排系统:新建填埋气收集井约136座及其配套管件管材等。5.雨洪水导排系统:新建排水沟约1896m及现状排水沟修葺。6.表层人工材料覆盖工程:覆盖面积*㎡。7.绿化工程:面积*㎡。8.管理区及道路维护工程;9.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六、项目建设起止年月:2023年3月—2024年3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6391.8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八、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九、规划、用地、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及节能等项目有关手续,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严格落实《东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东政办秘〔2022〕87号)要求,开工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
十、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一、接文后,请组织符合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十二、项目编码:2303-*-04-01-*。
此复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