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恳请核准江门鹤山220千伏彩虹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的函》(江供电函〔2024〕19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 (略) 的变 (略) ,满足鹤山工业城及 (略) 负荷发展需求,缓解彩虹站现有2台主变供电压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江门鹤山220千伏彩虹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11-*-04-01-*)。
二、项目实施单位: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鹤城镇禾谷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工程:220千伏彩虹变电站本期扩建1台240兆伏安主变,新建10千伏出线10回,主变低压侧装设5组8兆乏电容器和1组8兆乏电抗器。
(二)配套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为4354.*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088.*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6月至2027年12月。
七、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 (略) 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八、项目招标内容及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1。
九、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 (略) 关于印发〈 (略) 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 (略) 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征询江门鹤山220千伏彩虹站围墙外扩建相关建设条件的意见复函》 《 (略) 关于江门鹤山220千伏彩虹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电规〔2024〕186号)《 (略) (略) 关于征询江门鹤山220千伏彩虹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等。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 (略) 同意不得变更。
十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