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 (略) 墨水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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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墨水研发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 (略)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墨水研发实验室项目, (略) (略) 南屏镇香洲创港中心5栋第2层。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建筑面积为396.02平方米,主要从事水性墨水的研发,并对研发的产品进行性能测试。年计划研发分散染料墨水0.5吨、涂料直喷墨水0.3吨、烫画转印墨水0.3吨,主要用于纺织数码打印机的上机墨水。 |
环评机构 | 广东华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